基本情况
上一级

  一、基层立法联系点的工作任务
(一)协助市人大常委会开展年度立法计划项目的征集工作;
(二)协助市人大常委会开展对常委会年度立法计划草案、本市地方性法规草案和全国人大、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有关法律法规草案征求意见工作;

(三)协助市人大常委会开展立法调研、立法课题研究、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检查、立法前(后)评估等工作;
四)收集和反映基层单位、群众或者所属单位、组织对立法的建议和意见;
(五)参与市人大及常委会立法工作的其他事项。
  二、基层立法联系点的工作要求
(一)通过向群众发放地方性法规草案征求意见稿,召开调研、座谈、论证等方式,听取各阶层群众的意见;
(二)及时整理征集的立法意见和建议,按照要求报送市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或者市人大常委会有关工作机构,或者报县(区)人大常委会汇总后再报市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市人大常委会有关工作机构;

(三)征求意见的材料有保密要求的,应当遵守保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