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联络站工作职责
一、人大代表联络站是各级人大代表闭会期间开展活动的场所。受县区人大常委会的委托,在乡镇人大(人大街道工委)及人大代表履职活动中心的指导下履行职责。
二、每个人大代表联络站推选站长1名、联络员1名,负责组织本代表联络站的活动。
三、人大代表联络站要按照站点运行“十个一”的要求组织代表开展活动。代表无特殊情况,不得缺席。
四、人大代表联络站活动的主要内容:组织代表学习;宣传宪法、法律、法规,以及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走访联系接待选民,听取和反映选民的意见和要求;开展视察调研,召开座谈会、民情沟通会等收集和反映社情民意;交流代表工作经验;开展代表述职活动,等等。
五、负责发布工作公告。将人大代表联络站活动安排、代表议案建议和选民来访的处理情况等予以公告。
六、负责健全代表活动台帐和代表履职档案,及时登记人大代表联络站开展活动和代表履职的有关情况。
七、负责向乡镇人大(人大街道工委)报送人大代表联络站的有关资料及代表活动的信息。
八、协助做好上级人大及常委会安排的其他工作。